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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区贯彻实施《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情况的报 告
发布时间:2015-12-23 09:48    打印

  --2015年6月26日在武昌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15年4月至6月开展了《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现在,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报告有关情况:

  一、执法检查基本工作情况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今年4月中旬,常委会成立了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京松为组长、副主任段启文为副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城建与环保工委委员等17人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城管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精心拟定了工作方案,认真学习了监督法、城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区城管委等职能部门做好执法检查的迎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的带领下,执法检查组检查了汉街、东湖路、徐东大街等道路占道和清扫保洁管理情况;湖北大学地铁工地及燃气地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月亮湾码头户外广告拆除及新生路垃圾转运台运行情况;抽查了城管委执法大队执法案卷,并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听取了区城管委关于贯彻实施城管条例情况的汇报;分别召开了有区政府办、水务局、房管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部分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和社区参加的3次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对我区贯彻实施城管条例工作的意见。为更好地收集民意,检查组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137份,同时对部分社区、路段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了暗访。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2013年3月1日城管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始终坚持 “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科学高效、公众参与”的原则,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在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武昌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在全市中心城区始终保持领先水平,2011年名列第一,2012年名列第二,2013、2014连续两年名列第一,城管部门先后多次荣获全国、省、市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从问卷调查、测评和暗访的情况看,城管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自《城管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区城市综合管理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宣传了《城管条例》,区城管、建委、水务、工商、环保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狠抓落实,强化协作,明确目标,严格考核,助推“城管革命”深入开展,助推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几年的实践,主要有以下工作成效:

  (一)建立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完善了责任和考核体系。区政府年初编制城市综合管理规划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各街道,设置工作考核指标。通过区考评办,将“大城管”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街道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结合市第三方检查,对街道、城管、交管、食药监、工商等23个部门,开展食品小作坊、施工工地、交通秩序、黑的整治等23个项目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以及年度考核。

  (二)狠抓落实,力促全区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上台阶。

  《城管条例》中的工作标准、内容、措施等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有极大的借鉴和促进作用,我区注重把贯彻《城管条例》作为提升全区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抓好抓实。

  1、形成了实施司法城管工作机制等一批创新工作品牌。区城管委探索实施司法城管工作机制,吸纳律师、人民调解员、公安干警等介入城管执法全过程,积极推进法治城管建设,《人民日报》、《长江日报》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多次聚焦宣传。区工商局为每一个农贸市场建立市场档案,建立健全了消费投诉、食品安全等规章制度,市场管理基本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区房管局实施“居民自治+政府补贴”服务模式,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活动,发布全区物业企业“红黑榜”,不断推进物业行业市场化发展等等。

  2、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不断探索环卫作业新模式,推进环卫市场化、作业机械化、设施容器密闭化、清扫保洁精细化等环卫“四化”建设。二是居民区市容环境由地面保洁向顶层美化发展,开展居民楼垃圾通道封闭整治和“顶美”行动,并大力推进楼道文化建设。三是大力提升市政设施维护水平。四是美化城市立面空间景观建设。打造武昌特色的夜景长卷。五是围绕“减量、提档、规范”原则,拆除各类违章户外广告1875块。六是稳步实施架空管线整治工作,今年,拟将投入2000万元,对10条主次干道、54个社区的架空管线进行清理整治。

  3、解决了部分长期困扰城市管理工作难点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查控违“四项机制”,拆除了“最高”、“最豪华”、“最困难”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全区违建“减存量,零增长”。二是采取设置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措施,强化施工工地渣土源头管理。三是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四是在全市率先成立治超中队,采取“点位守控、线路巡查、区域严管”的措施,查处超高超载车辆。

  (三)建立社会参与机制,营造了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城管工作街头问计会、城管“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门店)、城管服务直通车、拒绝车窗抛物和高空抛物、城管流动课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城管法规,引导广大市民维护社会公德,提高文明素质。

  三、存在问题

  (一)大城管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一是综合协调难。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规划、环保、园林、水务、建设等多个部门,但城管执法部门与专业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还存在难度。由于机构改革原因,少数部门对城管委的协调、指挥、考核和监督还有理解不深及逐步适应的过程。二是“大城管”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城管委一方面扮演“裁判员”,另一方面又扮演“运动员”,在第三方考核里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工作倾向于重沟通协调、轻监督考核,重应急处理、轻长效管理。“大城管”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三是成员单位对“大城管”工作重视还不够。因“大城管”工作在市、区绩效考核中所占比重较小(占1%),导致少数部门在“大城管”工作推进过程中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

  (二)城管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工作压力大,管理力量薄弱。全区人口(含流动人口)已达140万,按照地区总人口万分之四配备执法人员的标准,还缺少执法人员331人,队员年龄老化日益严重、工作强度大。二是执法队员、协管员工作任务重、待遇低。调查发现,我区协管员大部分是“4050”人员,人均每月约1500元的收入只比全市最低工资标准高200元,让他们感到杯水车薪,连社区工作者都为他们抱不平,说待遇太低了。执法队员每天归零的工作,日复一日,表现时好时坏,有的群众意识、服务观念还比较淡薄,问卷调查中认为执法队员素质需要提高的占总数的32%。三是执法队员在管理中遇到的少数民族违法占道等困惑。城管工作具有要求高、任务重、风险大的特点,时常面对违法经营者,特别是新疆、西藏等地少数民族违法占道经营群众。执法队员的辛苦和努力无法得到群众认可,一些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暴露的其实是深层次的问题,需要的是多个部门的相互配合以及更符合实际的顶层设计才能比较好的解决。

  (三)城市综合管理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一是城市综合管理涉及的多是一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很琐碎繁杂具体,从此次问卷调查看,在137份问卷中有45%被调查者认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是城管、街道、职能部门的事,少数认为是城管委的事,与社区、居民关系不大。二是思想认识不高。有的城市综合管理协作单位对宣传工作不够重视,积极性不够。三是宣传工作还未真正形成合力。宣传应具备的反映管理问题、曝光陋习弊端、吸引公众参与等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四是力度不大、氛围不浓。“城管革命”过后,宣传的力度大幅降低,宣传氛围也不如从前浓厚。

  (四)全国城管体制存在的共性问题。一是国家立法不完善,至今没有一部《城市管理法》来规范城管执法工作,不能实现职权法定。城管执法应该规范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应该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二是城管规范化建设难度大,市、区、街三级城市管理体制、范围、队伍建设等仍然缺乏统一规范化标准,存在随意性。

  四、几点建议

  (一)继续推进城管机制体制改革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面对天天归零的工作现状,需要科学的工作机制确保其高效有序。一是做好机构调整,增强协调力度。结合全区机构职能调整和改革的契机,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行政职能,完善“大城管”综合管理体制。做好园林、交通、环保、水务等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到城管综合执法局的职能调整和人员调配工作。二是认真研究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要认真研究、破解“创建国家中部地区城市管理武昌模式”的课题,要做到群众认可、组织认可、社会认可,使武昌城管成为行业标准的引领者、武汉城市形象的第一窗口。三是强化顶层设计。一方面建议考评办在绩效考核中,增加“大城管”考核权重,加大重视城管工作的力度。另一方面要有长远规划,市政设施规划上更具人性化,减少重复施工对人民群众的影响。

  (二)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更新观念,树立服务群众的宗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贯穿服务理念,在市容市貌管理中提升服务水平,寓管理于服务中,放大服务效应真正让管理的服务惠及人民群众。二是适当增加城管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城管人员来应对管理力量薄弱及人员老化。三是发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开展城管义工、聘请监督员等群众参与城管模式,有效地发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畅通城管部门与市民的沟通渠道。四是要加大城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力度和提高待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学习主动性。同时要根据一线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的工作强度,适当常提高他们的待遇,让城管人员有职业荣誉感。同时,要采取多种措施打造一支守纪律、讲规矩的城管队伍。

  (三)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一是要提高对宣传工作的认识。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工作中找准工作的切合点,共同把城市管理宣传工作做好做实。二是改进宣传方式方法。加强对辖区居民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把握当前全市创城成功进入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的大好契机,利用主流媒体进行多种形式宣传,共同提高文明意识。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力度。继续组织好城管条例等城管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对武昌市民进行城管条例和相关知识的再宣传、再教育,增强社会各界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法律意识。四是大力培育公共意识。要采取多种方式有效促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共同促进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四)积极向上反映修订法规

  城管条例及细则的出台对城市综合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城市综合管理体制等进行了针对性、综合性的设定,但市、区、街三级城市管理体制、范围、队伍建设等仍然缺乏统一规范化标准。区城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支持,力促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对有关条款及操作细则进行修订,如提高高空抛物、向车窗外抛物、噪音扰民的处罚标准;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全市人民宣传城市管理法规,特别是在电视、网络上进行爱护环境的宣传,倡导居民自觉遵守城管法规爱护市容环境。

  全面贯彻实施城管条例,依法做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继续督促和支持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改进工作,推动我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