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定于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上午8时40分,在武昌区议政厅(武昌中山路307号区机关大楼七楼)举行,会期半天。
一、会议议程(草案):
1.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办案质量自查情况的报告(书面)。
2.听取市人大代表述职。
3.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区贯彻实施〈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
5.审查批准武昌区2016年财政决算。
6.讨论通过《武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草案)》。
7.人事任免事项。
二、出席人员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列席人员
1、区人民政府区长;
2、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4、区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
5、部分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由区人大代表工委另行通知);
6、根据议程安排列席会议的人员:
第二项议程,相关人员由区人大代表工委负责通知。
第三项议程,区环保局、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工商质监局、武昌交通大队主要负责人;
第四、五项议程,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主要负责人;
第七项议程,相关人员由区人大任免工委负责通知。
四、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请及时回复。除因病住院、因公出国(境)或参加中央、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外,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请履行请假手续,将书面请假申请传真至区人大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报常委会领导批准后通知本人。
2、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
3、报告及发言时间: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15分钟以内;调研情况报告7分钟以内;会议发言3分钟以内。
4、会议期间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闭,不要在会场使用手机。
5、会议期间不要随意走动。
联系电话:88936127 18971036617
传真电话:88236820
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