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艳带队赴中北路天元城小区点点宠物医院,开展《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请下列人员届时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一、区领导:曾崎、赵端、江帆
二、区人大内务司法工委主任熊美喜、区卫计委主任张国松、区城管委副主任张军、区工商质监局副局长陈熔、区食药监局大队长李红梅。
请参加执法检查活动人员于8月31日上午8时40分,在区机关大楼前集中乘车前往。
联系人:邓涛 18971101117
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