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定于12月14日(星期四)上午8时40分,在武昌区议政厅(武昌中山路307号区机关大楼七楼)举行,会期半天。
一、会议议程(草案):
1.审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事项。
2.书面听取各代表组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3.初审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4.初审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5.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讨论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草案)。
7.决定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8.表决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组成及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草案)。
9.讨论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日程(草案)。
10.听取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关于召开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日期的决定(草案)。
二、出席人员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列席人员
1.区人民政府区长;
2.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4.区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
5.部分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由区人大代表工委另行通知);
6.根据议程安排列席会议的人员:
第二项议程,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负责人,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区发展计划、区财政报告起草专班。
第三项议程,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负责人。
第四项议程,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负责人。
四、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请及时回复。除因病住院、因公出国(境)或参加中央、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外,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请履行请假手续,将书面请假申请传真至区人大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报常委会领导批准后通知本人。
2.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
3.报告及发言时间: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15分钟以内;调研情况报告7分钟以内;会议发言3分钟以内。
4.会议期间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闭,不要在会场使用手机。
5.会议期间不要随意走动。
联系电话:88936127 18971036617
传真电话:88236820
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